二、目标要求
通过街道、社区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结合市政府提出的社区工作四知、四清、四掌握的要求,基本建立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在街道、社区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应参保台帐,全面真实掌握劳动用工基础信息,使天山区各类用人单位普遍实现在街道、社区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最终实现劳动关系工作与就业、社保工作在基层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基本形成劳动关系工作网络体系,为劳动保障工作整体向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组织领导
为使用工备案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目的,成立天山区街道、社区实施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文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关忠民 天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艾贝保·热合曼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 峰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陈永德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武 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工资处处长
王春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处处长
李 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
白伊宁 天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书记
艾尼瓦尔·吾买尔 天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建国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贺金军 天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王晓慧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稽查审计科科长
唐晓毅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天山区分局局长
于 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工资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各项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武 力
办公室成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天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10 年5月4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