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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天山区各街道实施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目标要求

  通过街道、社区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结合市政府提出的社区工作四知、四清、四掌握的要求,基本建立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在街道、社区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应参保台帐,全面真实掌握劳动用工基础信息,使天山区各类用人单位普遍实现在街道、社区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最终实现劳动关系工作与就业、社保工作在基层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基本形成劳动关系工作网络体系,为劳动保障工作整体向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组织领导

  为使用工备案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目的,成立天山区街道、社区实施劳动用工备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文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关忠民  天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艾贝保·热合曼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 峰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陈永德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武 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工资处处长

  王春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处处长

  李 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

  白伊宁  天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书记

  艾尼瓦尔·吾买尔 天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建国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贺金军  天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王晓慧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稽查审计科科长

  唐晓毅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天山区分局局长

  于  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工资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各项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武 力

  办公室成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天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10 年5月4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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