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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11)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沪农机〔2011〕35号)


各区(县)农机监理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54] 号)精神,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年”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今年“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以区县为单位进行自查、分组互查和市级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时间

  自查:10月9日~11月30日
  互查:10月19日~10月21日
  抽查:10月24日~11月30日

  三、分组互查安排

  第一组 金山(组长单位)  宝山区  闵行区
  第二组 浦东新区(组长单位)  青浦区  松江区
  第三组 嘉定区(组长单位)  奉贤区  崇明县
  市农机化办、市农机安监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随机抽查。

  四、检查要点

  1、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7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农机[2011]19号)、《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沪农机[2011]22号)和《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三率”调研的通知》(沪农机〔2011〕30号)情况。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技术检验率、注册登记率、持证率等“三率”情况和农机具投保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分解落实、学习记录、岗位责任制、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各类台帐建立和完善情况。

  4、农机及机具仓库、油料库、维修间等重点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农机及机具保养维护情况。

  5、今年以来农机事故发生情况及贯彻落实“四不放过”情况。

  五、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细致检查,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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