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份)。各高校、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要对本校、本辖区、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市教委将对全市教育系统战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是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把握火灾防控主动权、打赢消防现实斗争的重大部署,也是针对秋、冬季节火灾特点,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战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力保稳定、狠抓落实,确保战役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开展一次专题“清剿火患”宣传教育活动,并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师生员工,结合 “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防止违章用电、用火而引发人身伤害事故。要进一步加强以疏散、逃生为主的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开展有计划、有安排的活动,使师生员工能熟知、熟练掌握相关预案,提高演练的实际效果。各学校、单位可以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啄木鸟”行动,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切实打一场清剿火灾隐患的“人民战争”。
(三)加大投入,积极整改
各单位要落实安全工作的经费保障,按规定配齐、配好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对灭火器材、应急指示灯、技防系统等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保养,使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对消防泵、自动喷淋系统、报警系统等技术性要求比较高的消防设施要落实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同时要建立消防档案,确保消防档案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改善后勤保障服务,从根本上降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清剿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立即整改。
(四)严明奖惩,严厉问责
各学校、单位要将行动开展情况与单位年终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性质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台帐,畅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