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保〔2011〕18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本市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联系(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23116769)。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市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17日上海市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大会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本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消防委〔2011〕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11〕130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持续平安稳定,市教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委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指挥部,市教委主任薛明扬任总指挥,市教委秘书长蒋红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青保处、职业教育处、终身教育处、国际交流处等职能处室组成,分别协调相应条线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具体负责“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协调联络、情况汇总和督查考核等工作。本次“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高校、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力有序推进。
二、战役目标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努力达到“四个百分之百、二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各单位所属场所检查率达到100%、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达到100%、消防宣传教育率达到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师生员工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彻底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