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1年北京市健身气功项目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京体群字〔2011〕61号)
各区县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培养高水平的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2011年健身气功工作计划,定于2011年10月11日至14日举办北京市健身气功项目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1年10月11日至14日、东城区地坛体育馆
二、教学内容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
1.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与考核
2.社会体育产业的经营与开发
3.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
(二)健身气功专项理论
1.健身气功的传统理论基础
2.健身气功的生理学、心理学基础
3.健身气功教学
(三)健身气功专项技术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参加培训人员要求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传承文明,弘扬正气,热爱公益,甘于奉献。
(二)须经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培训,拥有健身气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指导、教学能力。
四、报名方式
(一)各区县严格把关,自控人数,统一组织报名。
(二)9月30日前将报名表报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提交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及健身气功项目二级指导员证书复印件(如参加培训未办理证书,由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开具培训证明)。
五、培训安排
(一)本次培训为公益性免费培训,培训班场地、教师授课、学员午餐费用由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参加培训人员自备服装、练功鞋。
(三)参加培训人员于10月11日8:30前到地坛体育馆副馆报到,领取教材(理论教材每人1套,功法教材每单位2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