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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第二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3.有关专业服务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4.开展服务业务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开展服务活动的通知、合同、咨询(或测评)报告、总结、相片等;
  5.服务中小企业名单汇总表;
  6.与其他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服务业务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7.服务评价或服务效果反馈意见(5家以上中小企业,盖章确认);
  8. 2010年11月以后发生的项目收支凭证或项目收支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9.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10.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
  (二)区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1.区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
  2.项目申请报告(服务机构设立情况、服务设施购置改造内容及其必要性,具体实施情况、资金来源、建设成效等);
  3.法人执照复印件;
  4.区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设立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5.2010年11月以后发生的服务设备、仪器、软件及服务场地改造等支出汇总表和相关凭证复印件,或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6.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7.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
  2.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复印件;
  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需提供有关服务资质证明复印件,及上一年度服务企业名单汇总表;
  小企业创业基地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已入驻基地的小企业名单汇总表。
  5.中小企业满意度调查表或反馈意见(5家以上中小企业,盖章确认);
  6.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区县立项批准文件;
  8.政府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9.已投入自有资金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
  10.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11.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10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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