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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供水、排水行业检测机构发展状况调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供水、排水行业检测机构发展状况调查的通知
(宁建(城)发〔2010〕17号)


各市、县供水、排水行业主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供水、排水行业检测机构发展状况调查的通知》(城建水函[2010]113号)要求,为规范获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检测机构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市、县供水、排水检测机构发展状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

  城市供水、排水行业(即污水处理厂)经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包括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国家城市排水检测网各监测站;省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各监测站。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1、各市、县境内经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总体状况;

  2、检测机构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现状;

  3、检测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

  4、对检测机构的“十二五”规划和发展方向;

  5、对城市供水、排水行业检测机构发展建议;

  6、经资质认定实验室对经济的影响评价。

  二、调查的组织实施方式

  本次调查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全区调查信息的汇总、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各市、县供水、排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调查工作,汇总调查信息,编写检测机构发展状况分析报告。

  三、调查工作的任务要求及进度安排

  (一)调查工作的任务要求

  1、汇总调查信息,按要求、按时填写《经资质认定实验室对经济的影响评价调查表》及《城市供水、排水行业检测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2、按要求、按时对已汇总的调查信息进行分析,并完成《   城市供水、排水行业检测机构发展状况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3、分析报告的内容要求请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行业检测机构发展状况开展调查的通知》的附件1;《经资质认定实验室对经济的影响评价调查表》及《城市供水、排水行业检测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格式及填写要求见附件2;(附件已附后)。上述文件、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城市供水水质督察网站” (www.nwqc.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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