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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的规定和措施;提出启动和终止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实施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确认和处理工作;对出现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的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根据县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及时向社会发布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信息;组织检查和督导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对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对医疗机构中的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采取控制措施;组织医疗机构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县委宣传部:把握舆论导向,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报道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信息、应急措施、工作进展及成效经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药械突发群体事件与防控科普知识宣传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与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学校中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的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县公安局:及时、妥善处置与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有关的治安事件,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与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对麻醉、精神药品群体性滥用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对药品监管部门移交的导致不良事件发生的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进行查处。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及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2.2 办事机构与职能
  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有关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并完善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用械知识、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知识和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指导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
  2.3 专家咨询机构与职责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卫生局共同组建县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确定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对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参与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现场核查、确认,对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承担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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