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专题监督检查报告应揭示需及时反映的问题,或报告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的专题检查情况。
  第十九条 监事会应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国资委备案。
  监事应向市国资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第五章 激励约束

  第二十条 监事会及其成员、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由市国资委负责,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原则,重点突出监督成效和工作质量。
  第二十一条 考核评价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由监督检查报告评价、市国资委评价等部分组成,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考核年度为每年5月初至次年4月底。
  监事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市国资委相关规定,决策行为、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信息质量出现重大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重大损失,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发生损害监事会形象的行为等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
  (三)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 外派监事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外派监事及工作人员(不含公务员)薪酬和社会保险费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列支,薪酬由基薪和绩效薪组成,实行任期内定额管理。基薪按月发放,绩效薪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绩效薪。
  第二十五条 企业根据职工监事的考核评价结果,给予岗位补贴。
  第二十六条 由公务员担任的外派监事,执行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及其成员的责任追究由市国资委负责,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完备、处理恰当的原则。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