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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1〕128号 2011年9月8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六个注重”最新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整体部署,现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
  社会保障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着力在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为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当前,我省社会保障体系仍然存在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发展不够均衡;提高保障待遇和基金支付压力并存等问题,与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阶段。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全面实施“民生幸福工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进一步明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为目标,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增加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工作重点,注重效率与公平、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整体设计,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健全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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