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构建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坚持系统培养的人才培养观,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行业内中职与高职及职业培训机构集团化办学。深化招生改革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建立完善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制度,做到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各类技能培训总量与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积极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贯通、学制衔接,职业技能成果与学习成绩互认,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对接,40%以上的职业院校毕业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三)大力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1.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以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带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省部共建江苏高校和省、市共建高职院校,建立“江苏区域高校联盟”,鼓励不同类型高校错位发展、差别竞争、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若干重点学科群,到2015年,建成100个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一流创新条件的优势学科,全省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
2.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高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以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为目标,建立完善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完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组织多元参与的评价制度。创新人才培养体制,采取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模式,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探索形成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教学运行新模式;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社会力量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建立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建立一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推进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重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落实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考试加分、公务员优先录用以及学费代偿等政策,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3. 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区域布局结构,科学合理调整高校设置,使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1所普通本科高校和多所高职院校,不断增强服务沿江沿海开发和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的能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优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扩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
4. 增强教育服务发展的能力。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技创新工程,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大力开展基础研究、核心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创新源头作用。推动高校主动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在人才结构、学科设置、研发攻关等方面提前布局,努力使高校成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发展的助推器。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探索建设产学研合作有效载体,重点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高校与企业整合创新资源,促进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有机衔接。完善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项目推进,大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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