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1〕130号 2011年9月9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发展“六个注重”最新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整体部署,现就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把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教育是培养人才、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着力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增加教育投入,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水平大幅度提高,为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建成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提高全民整体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必然选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保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提升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水平,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推动教育事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进一步明确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率先建成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发展终身教育,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人群的终身教育需求。
2. 育人为本、促进公平。坚持以学习者为主体,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致力于培育伴随一生的社会责任感、终身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