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经市级汇总后,形成各级数据、图件、文字和数据库成果。
四、调查成果
通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县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一系列土地调查成果。县级调查成果包括县级基础调查成果,成果类别主要有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和土地利用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县级各类土地面积数据;县级基本农田面积数据;不同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县级各类土地权属信息数据。
(二)图件成果
图件成果包括基本比例尺分幅图和县级行政区域的挂图。具体为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件;县级土地权属界线图件;县级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综合报告,即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县土地资源专著。
2.专题报告,即县级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县级土地权属数据库;县级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县级基本农田数据库。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调查的组织领导工作,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县长王树成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吴宝民担任,成员有国土、发改、民政、财政、审计、城建、农发、林业、交通、水务、统计、环保、广电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波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设综合(督察)组、调查组、信息核查组、质量监管组、调查宣传组。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工作,确保新宾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1.各乡镇要把土地调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领导机构和办公室,明确乡镇长和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村负责协调农村土地调查资料的准备;配合调查单位人员到现场指界;负责土地权属资料的提供和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做好调查单位外业工作的后勤保障,确保乡(镇)、村各出一名对本乡(镇)、村土地状况较为清楚的同志协助调查员工作;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基本农田调查资料、图件提供;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宣传、解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