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大城乡空间集约利用力度。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引导作用,促进城乡居住区和产业空间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集约建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发展。积极引导城市空间由外延扩张为主向内涵提升和外延合理拓展并重转变,提高城市新区建设的集约化水平,有序推进旧城区合理更新。重视城市中心区和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建设,引导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和功能混合布局,促进城市空间紧凑发展、资源高效利用和交通减量。编制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科学确定开发时序、强度和各项指标要求,努力提高土地使用综合效益。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综合体建设,促进城市空间从地上到地下、从平面开发向立体开发的转型发展。
(九)严格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制,加强对市辖区、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郊区和乡村地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城乡规划“一套图”制度,形成包含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覆盖区域和城乡的规划体系。加强各类规划的相互协调,实现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的有机衔接。建立城乡规划动态更新制度,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和规划体系的完整性。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和综合调控,依据市、县(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统筹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投资计划,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建立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对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的实施进行动态监控。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切实加强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三、着力改善村庄环境面貌
(十)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用3至5年时间对全省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显著改善村容村貌,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结合各地村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等条件,分区域、分类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要注重城乡、区域环境连线连片综合整治,强化地方特色和乡村风貌塑造,实现环境优良、生态宜居;其他地区要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营造整洁、自然的村容村貌。突出规划布点村庄的环境整治,靠近城镇的要按照城镇社区标准进行整治,具有自然和人文特色的要注重特色保护和培育,经济条件较好的要加快配套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经济薄弱的要优先建设和改善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的道路、供水、排水、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对非规划布点村庄,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加快推进以“布局合理、道路通畅、设施配套、环境宜居、特色鲜明”为目标的康居乡村建设,积极稳妥引导农民向规划布点村庄有序集中,加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0个省级“康居示范村”,带动10000个规划布点村庄达到康居乡村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