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溪市推进滴灌节水农业工程的实施意见
(本政办发〔2011〕136号)
各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1000万亩滴灌节水农业工程的决定,确保我市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结合全市节水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现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推进滴灌节水农业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市农业领域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益为目标,以增强农业节水抗旱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改善本溪、桓仁两县节水农业条件,提高特色产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构建现代化节水农业体系、政策体系及特色产业节水技术服务体系。围绕国家加大对节水农业投入的重要契机,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区域和任务,集中推进滴灌节水农业工程建设,把节水农业、特色产业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走出一条具有本溪特色的现代化节水农业发展之路。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发展滴灌节水农业实施方案,本着集中连片、规模推进原则,将节水滴灌任务落实到乡村(农户、地块),推进节水农业发展上规模、上水平。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要按照不同农业生态区域农业生产、不同作物和水源保障能力等情况,推广以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技术模式,保障中药材、酿酒葡萄的高产稳产。
(三)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先从高效节水作物和水源充足、土地规模大、投资少、见效快的地方抓起,规模梯次推进。
(四)政策引导,科学规划。各县要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和企业积极性。推进工程的实施要以县为单位编制规划,上报市滴灌节水农业办公室。
(五)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要抓好示范区、示范片、示范点建设,树立典型,示范技术,积累经验,全面推动节水滴灌新技术推广应用。
三、工程实施范围及任务
(一)实施范围。我市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项目实施重点是本溪满族自治县和桓仁满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