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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8.加快农产品品牌创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构建以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四川名牌产品、省市著名商标和国家专利产品等为主的农产品品牌体系。整合市域内各类农产品品牌资源,着力打造区域性的高端农产品品牌,提升成都农产品知名度。力争形成全国知名农产品品牌20个以上。

  (图略)

  (三)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1.加快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长效机制。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农民进入城镇,鼓励经营大户承包其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向家庭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支持有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用地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5%。
  2.加快发展农民专合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围绕特色产业组建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农民专合组织,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机制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园区(基地)+专合组织+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等经营模式,鼓励发展“村集体统一规划、农民分散经营、农产品集中销售”的“小业主、大园区”模式。完善农民与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力争90%以上的农户加入农民专合组织。
  3.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鼓励和引导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本化运作集体土地,探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稳步推行与龙头企业的合作联营。全面完成房屋等集体设施使用权属和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量化工作。
  4.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围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扶持发展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和带动农户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以资本或品牌为纽带进行跨区域、跨行业合作,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途径扩能增效,拓展市场。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吸引一批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图略)

  六、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加快镇村规划和建设。
  1.加快镇村规划全覆盖。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科学编制县域村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建立县、镇、村三级规划网络。在城市郊区和平坝区适度集中建设新型社区,在丘陵区依山傍水、因地顺势建设新兴村落,在贫困地区建设扶贫新村,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向县城集中。加强对农村历史、文化、特色风貌的保护,充分借鉴和运用灾后重建、城乡统筹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具有成都特色的新农村建设。
  2.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处理好场镇改造与特色风貌塑造、自然与历史文化传承的关系,全面完成村庄整治和一般城镇改造。强化城市与农村基础设施的连接,加快农村水、电、路、气、信息、垃圾处置等设施建设,促进给排水、污水处理、公交等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
  3.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村容村貌规划与设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三位一体的村庄综合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园林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垃圾集中处置水平。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力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力争养殖业污染治理率达到80%;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争面源污染治理率达到80%以上;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力争种植业污染治理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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