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建设内容
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是构建“五大体系”,形成“一库、一平台、四应用”。“五大体系”指构建公民信息数据采集体系、系统支撑体系、政策与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公民信息应用和服务体系。“一库”指建立包含全市户籍人口的公民信息数据库,“一平台”指建成公民信息数据目录和共享交换平台,“四应用”指建设决策分析支持、跨部门业务协同、公民服务、个人信用等四大类应用。
(一)构建公民信息数据采集体系。
1.建立公民信息数据目录和共享交换平台。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定标”的原则,制定公民信息的数据目录、分类编码、数据归集、数据字典、数据元等规范与标准,建立公民信息数据目录。依托成都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制定公民信息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建立公民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子平台,提供数据交换、目录管理、认证授权等服务,实现跨部门公民信息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2.建设公民信息数据库。依据公民信息数据目录,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通过共享交换平台采集市级部门负责管理的公民信息数据;通过数据接口、离线导入等方式采集公共企事业单位涉及的公民信息数据;通过个人申报方式获取公民个人掌握的公民信息数据。经过对数据整理、关联、清洗,分类入库形成全市集中统一的公民信息数据基础库、公民信息应用和服务库。建立公民信息数据的采集、维护、更新机制,通过完善部门内部信息化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维护更新流程,逐步实现长效化信息更新机制。
(二)构建系统支撑体系。依托成都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中心。建设网络系统、主机系统、数据存储系统、前置交换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软硬件基础平台,构建公民信息管理和服务云。运用数据检索、报表统计、联机分析处理、商务智能等技术和工具,搭建应用和服务支撑平台,提供数据核查、数据查询、数据比对和引用、统计分析、数据报表、数据模型、空间分析等基础服务,形成安全可靠、功能完备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支撑体系。
(三)构建政策与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公民信息归集、使用、隐私保护等管理办法,建立公民信息数据共享和应用的长效机制,营造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的政策环境;适时将公民信息数据目录等规范上升为地方标准;建立数据维护更新、错误发现及纠错、目录适时调整机制和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围绕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积极开展公民信息管理和应用理论研究。
(四)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策略、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三位一体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入侵防护、安全审计、授权管理、身份鉴别与认证、病毒防护、安全监测、终端管理、容灾等系统。参照数据提供单位的管理规则,针对不同的数据项建立不同的访问控制级别,形成评估、认证、授权、监控、审计、灾备、应急等安全防护手段和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系统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