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要点(2011—2015)的通知

  (九)探索医药互动发展新模式。按照以中医理论为基础、三次产业互动的思路,以药材标准化、配送规范化及基层服务网络化为基础,以现代服务业为手段,探索建立中医诊疗、中药自动化煎煮、方剂(配方颗粒、饮片、汤剂)配送一体化的商业模式和服务平台,发展区域性传统中药物流配送服务,解决中药服用不便、标准不一等问题,带动中药配方颗粒和饮片产业做大做强。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产业布局,加强载体建设。结合地域特点和中药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在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金堂县、双流县、大邑县、蒲江县规划建设中药(材)种植产业区,开展川芎、郁金、黄连、乌梅、厚朴、黄柏、杜仲、桔梗、叠鞘石斛、珙桐、银杏、川明参等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在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高端生物医药产业专业园,开展生物医药研发、产业核心区建设。加快建设临邛工业园、天府生命科技园、天河孵化器等现有医药产业园,完善园区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支撑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招商引资,壮大产业规模。将天然保健品和药物化妆品产业纳入中药现代化产业招商引资范畴,进一步强化产业链招商。瞄准国内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及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中医药、天然药物及中药(材)种植加工龙头企业,挖掘我市优势资源,实施资源招商。发挥我市中药(材)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加强对中西部地区中医药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利用已落户大企业大集团的带动作用,强化与境内外行业协会、医药联盟的招商协作,开展以商招商。
  (三)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大企业、大项目。对重点中医药企业实施扩能、重大技改等项目,给予流动资金和技改贷款贴息支持;对重大中药产业项目,在规划、用地、环评、用电、用气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并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在中医药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支撑的产业技术创新模式,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种子资金、新药研发孵化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金融产品,探索“银行+保险+担保”融资新模式,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省、市中医药现代化相关扶持计划项目,对获得国家重大专项资助的项目给予一定配套支持。
  (五)加大引导力度,支持企业扩张和拓展市场。抓住国家新一轮GMP认证机遇,鼓励我市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和上市融资,对成功融资和再融资的企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完善我市中医药名优产品、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建立地方名优中医药产品目录,将符合条件的本地产中药自主创新产品及院内制剂、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纳入医保目录及报销范围。在同等条件下,鼓励本地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本地产中医药产品。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