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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9年儿童营养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铅中毒疾病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9年儿童营养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铅中毒疾病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09〕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儿童营养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铅中毒疾病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实施。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儿童营养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铅中毒疾病普查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高我县儿童健康水平,了解我县儿童营养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铅中毒疾病患病状况,以便采取相应治疗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了解我县0-7岁儿童营养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铅中毒的发病状况,预防儿童营养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铅中毒的发生,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保障全县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和任务

  (一)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宣传入户率达95%。

  (二)以乡(镇)为单位,儿童参检率(参检儿童占本辖区儿童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

  三、普查对象、项目和收费情况

  (一)普查对象

  全县0-7岁儿童。

  (二)普查项目和收费情况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常规体检19元,全血分析14.00元,骨碱性磷酸酶测定16.00元,血铁8.00元、血锌8.00元、血钙8.00元、血铜8.00元、血铅8.00元,每个儿童检查费总计89.00元。此次检查费用每个儿童由新农合办补助57元,从参合人员个人账户扣付8元,余下24元由妇幼保健院负责。

  (三)治疗费用情况

  经检查发现儿童患病,每位儿童给予60元免费药物治疗。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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