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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今春造林季节实施城乡绿化及集中开展全民植树大行动的补充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今春造林季节实施城乡绿化及集中开展全民植树大行动的补充通知
(融政办发〔2009〕20号)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融办发〔2009〕4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对我县开展今春造林季节实施城乡绿化及集中开展全民植树大行动补充通知如下:

  一、县直所有参加今春造林季节实施城乡绿化及集中开展全民植树大行动的人员,2009年2月19日上午统一着劳动装,自带好造林用工具,于9时准时到达绿化点开展造林绿化工作。

  二、县城园林路绿化点补充责任单位:财政局。该绿化点由建设局牵头组织责任单位于2009年2月18日前挖好植树坑,19日统一种植,该绿化点的责任单位对所种植的树实行“三包”,即包种植、包管护、包成活。同时,建设局对县城区的其他绿化点在5个工作日内搞好设计,统筹划分责任区,并尽快组织责任单位开展造林绿化工作。

  三、参加贝林下洞分场绿化点(百水难水库边)植树造林的人员(包括县四家班子领导、县直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和有关人员),于2009年2月19日上午8:30时统一在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前集中乘车往植树点,车辆统一安排(县四家班子领导、责任区牵头单位和有关人员由各单位安排)。请该绿化点的九个责任区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国税局、信用社、教育和科技局、卫生局、林业局、贝江河林场)派负责人(或工作人员)1名,由自治县林业局牵头组织于2009年2月18日下午3:30时前往现场熟悉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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