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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市政府法制办
3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市政府办公厅
4
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公管办
5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运行效能
市政府办公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监察局
6
建立健全调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7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