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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的通知

  五、活动的组织
  (一)市科委建立有一名主管主任任组长、主管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16个区县科委主任参加的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考评工作办公室。
  (二)各区县科委、各创新型科普社区所在的街道、乡镇及创新型科普社区应高度重视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把考评作为推动社区科普工作的重要抓手。为更好推进此项工作,区县科委应牵头组建有街道、乡镇和社区代表参加的本区县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考评工作。
  (三)各区县应按照市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组织辖区内创新型科普社区开展考评工作,并在本区县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创新型科普社区的基础上,积极向北京市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普社区参加市优秀创新型科普社区的评选。
  六、2011年至2012年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1年11月至12月,各区县科委根据本工作手册的要求,组建本区县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各区县要按照本手册制定本区县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方案。同时根据本工作方案、考评标准及测评指标(试行),认真梳理、完善各项工作。
  (三)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底,完成本区县考评工作;由区县科委组织社区自查。开展考评工作,并将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创新型科普社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北京市科委。
  (四)2012年6月中上旬,市科委对推荐的社区将组织专家集中进行实地考察,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在市科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后报市科委主任办公会批准。
  (五)2012年6月底,召开“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考评工作总结暨优秀创新型科普社区表彰会”。

  二○一一年十月

北京市优秀创新型科普社区评定标准
(试行)

  一、科普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
  建立起了有驻区企事业单位及物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代表和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并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科普工作和科普活动。
  建立健全了科普工作者的工作制度和培训制度、社区科普活动室开放制度、社区科普监督考核和表彰奖励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二、有可操作性强的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年度科普工作总结
  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的目标、任务明确,对指导常态化、规范化科普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年度科普工作总结,特点突出,真正反映本社区全年科普工作进展。
  三、有完善的科普工作档案管理
  各类档案资料完整、分类清楚,记录实时,归档及时。档案包括:会议档案(包括,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居民代表科普工作会议、科普活动策划会议等的相关资料)、科普活动档案、科普画廊更新情况档案、科普设施档案及使用情况档案、科普活动室开展活动档案、社区科普志愿者四员建设档案、社区科普志愿者参与各项科普活动的档案。
  四、社区科普硬件环境优良,在辖区内处领先地位
  社区环境突显科学元素。社区户外科普设施、标识物、宣传标牌、电子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应作到空间布局合理、美观、科学内涵强;科普活动室设备适宜社区居民特别是科技爱好者开展主题科普活动;科普图书的数量占图书室图书总数量的30%以上;市科委赠送的科普书架完好无损,年收到15本科普杂志的数量其丢损率不高于10%;阅览区应有不少于10个座位。
  五、社区科普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社区科普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社区科普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科普活动特别是本社区特色科普活动受到社会关注或带动周边社区的科普活动开展;积极参加北京科技周、百家基地对接百家社区、科普工作者培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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