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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大规模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大规模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政发[2011]6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11年,我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今年6月18日第八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我市荣获 “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包括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富庶美丽文明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对造林绿化工作成绩突出的普湾新区管委会(普兰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瓦房店市政府、旅顺口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授予“造林绿化模范区市县”称号,颁发奖牌,各奖励200万元;对金州新区管委会、甘井子区政府、长海县人民政府、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授予“造林绿化先进区市县”称号,颁发奖牌,各奖励100万元;对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瓦房店市老虎屯镇等21个乡镇、街道授予“造林绿化先进乡镇、街道”称号,颁发奖牌,各奖励20万元;对在造林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庄河市青堆镇牌坊村等39个村、社区授予“造林绿化先进村、社区”称号,颁发奖牌,各奖励5万元;对在造林绿化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市林业局等15个单位授予“造林绿化贡献突出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各奖励10万元;对在造林绿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市直机关工委等45个单位授予“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各奖励5万元;对投入大、质量高、效果好的甘井子区生态科技创新城大东沟核心区绿化等20个工程授予“造林绿化示范工程”称号,颁发奖牌,各奖励10万元;对在捐资造林工作中数额较大的大连银行等10家企业授予“捐资造林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造林绿化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孙秀波等200人授予“造林绿化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各奖励2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富庶美丽文明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大连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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