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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广告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总体目标。抓住“十二五”时期上海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和上海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的机遇,以提供高水平广告服务、占据广告产业价值链高端为目标,形成3-5家具有全国乃至全球服务能力的自主品牌大型综合广告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高、经营活力强、技术先进的中小广告企业,汇聚一批高层次的广告创意和经营人才,打造1-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广告业主题活动。“十二五”时期上海广告经营额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力争到2015年,将上海建设成为亚太地区的广告创意设计中心、广告资源交易中心、广告人才培育中心、广告科技创新高地和跨国广告企业总部基地。

  二、聚焦重点,提升产业能级

  (一)注重提高广告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大型国有广告企业改制和改组,鼓励优质民营广告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模式,支持优势广告企业采取上市、收购、兼并、联合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组建创意领先、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龙头广告企业和企业集团。推动形成合理的广告企业组织结构,通过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促进中小广告企业多元创新、做精做专,培育一批在细分市场中能够满足多元化需求、具有专业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中小广告企业。

  (二)着力延伸广告服务产业链。以管理咨询、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商业展示、企业公关等业务为切入口,鼓励广告综合性服务拓展延伸,形成综合配套的产业链和广告核心业务与广告延伸服务互动发展的格局。建立一批创意设计、市场调研、信息咨询、人才培训、传播监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形成具有广告创意展示、广告企业孵化、广告价值评估、广告人才培训和广告功能推广等多种功能的广告公共服务体系。

  (三)全面提高广告创意策划水平。以广告创意、品牌策划、企业形象、包装设计等为重点,鼓励原创广告作品。坚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策鼓励引导相结合、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支持创办和参与各类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广告业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广告创意设计大赛,为广告创意人才施展才华创造条件,提高上海广告业的创意策划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发展新兴广告发布媒介。充分尊重受众选择权,在稳定、规范发展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户外传媒等传统广告媒介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基于光纤宽带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数字电视、移动视频、电子报刊及其它新兴广告发布媒介,推进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介联动发展,加快形成发布、展示、推广、反馈等功能高效互动的新兴广告传媒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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