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厅局标准管理部门,各市、县(区)建设局、宁夏建工集团、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建标【2004】2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年度计划的立项工作,现将申报201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方向,突出以人为本、保障公共利益、服务人民群众,以及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要求,以落实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环保、节能减排、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低碳建筑、绿色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项目为重点。
二、申报项目应以完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目标,围绕工程建设标准为社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本着通用标准项目优先,为经济建设重点服务的标准项目和促进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提高的标准项目优先的原则确定,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
三、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领域地方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产品标准。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可行性论证,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填写《宁夏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申请表》进行申报。
五、项目申报单位将《宁夏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申请表》一式三份送于宁夏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六、201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申报截至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联 系 人:万玉红
联系电话:0951-5035663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宁夏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申请表》
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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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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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工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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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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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准
| | 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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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起止时间
| | 制订
| |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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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订(修订)的目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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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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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单位简介及与本标准相关的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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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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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工作进度:
1.完成征求意见稿时间: 年 月
2.完成送审稿时间: 年 月
3.完成报批稿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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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经费预算总计: 万元
其中: 单位自筹: 万元
申请补助: 万元
其 他: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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