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
(宁建(规)字[2011]2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要求,现就我区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报表继续执行国家统计局去年同意制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09]107号),各勘察设计单位要按时报送。

  二、凡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均须上报统计报表。上报企业在填报之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见附件)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报送内容:

  1、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网上报送电子数据;无《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可以从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nxjst.gov.cn下载标准格式的EXCEL表格直接填报,形成电子表格数据上报;

  2、纸介质报表(建勘设1表至5表),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统计报表上报数据及纸介质报表请于2011年2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设计处。

  联系人:鲍海英  联系电话:0951-5027170(传真)

  email: nxjstkcsjc@163.com.cn

  QQ: 554559521  规划设计处QQ群:69321058

  附件1: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

  附件2:2010年勘察设计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模板(略)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1: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

  一、填报有关要求

  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以纸介质和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军队系统企业报送总后基建营房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