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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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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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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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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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宁夏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测评机构认定标准》(试行)
一、认定标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
(二)具备相应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基础设施,必须具有建筑门窗气密性和保温性能检测能力,并通过计量认证及实验室认可;
(三)具有建筑节能研究与检测经验,从事建筑节能研究或检测工作两年以上;
(四)具有建筑热工、建筑材料、机械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能熟练掌握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模拟计算软件、通过模拟计算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上岗资格的实验人员不少于4名;
(五)具备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运行的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管理规范。
二、承担的业务范围
承担宁夏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的测评,具体包括:
(一)对申请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检查;
(二)对样品的节能性能指标检测与模拟计算,并出具《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测评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企业生产条件现场检查报告》和《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模拟计算与检测报告》两部分,其中《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模拟计算与检测报告》必须包括(可不限于)以下信息:委托检测单位名称、被检门窗的基本描述、被检门窗的有关节能性能(包括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遮阳系数)、检验单位名称、检验人员、检验报告唯一性编号等。
附件5:
宁夏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测评机构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本申请表,一式二份,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有关表格若不够,可增加附页。
2、“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检验能力表”只需附上与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检测有关的部分。
3、“人员情况”只填写申请单位从事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检测和模拟计算工作的人员。
4、“实验室条件”指申请单位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基础设施。
5、“测评报告用章”是指实验室在出具《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测评报告》时所盖的印章,此处作为管理机构预留印鉴。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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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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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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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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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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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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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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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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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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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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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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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认证(附检验能力表)
| 批准时间
| 年 月 日
| 有效期至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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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 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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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认可(附检验能力表)
| 批准时间
| 年 月 日
| 有效期至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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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 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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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构成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技术员
| 实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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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建筑节能研究及检测工作简介
(不够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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