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业务综合楼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463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业务综合楼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厅直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和应急疏散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业务综合楼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做好火灾事故的救援和疏散工作,把火灾造成的危害、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组织机构
(一)成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业务综合楼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中心。
总 指 挥:梁 兵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副总指挥:唐解凤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成 员:侯国广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
于 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服务中心主任
陈祖标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
黄位斌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国土资源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曲勇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交易中心主任
覃瑞林 自治区国土资源宣传中心主任
杨如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主任
黄振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邓 强 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院长
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指导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开展群众性火灾自防自救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消防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抢险救灾组、安全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开展灭火、疏散和救护等火灾自防自救工作。
办公室主任:侯国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