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桂建管[2011]9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2011年7月中下旬,我厅组织开展了2011年第三季度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是: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桂建管〔2011〕8号和桂建管〔2011〕13号文,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共抽查了40个在建工程。其中,公共建筑12个,住宅工程28个(保障性住房14个),总建筑面积72.18万m2,总造价76.38亿元;共涉及40家建设单位、37家施工企业和30家监理企业;共对施工企业发出11份停工整改建议书、24份隐患整改建议书;对监理企业发出35份整改建议书。
二、工程实体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
(一)部分项目的构造柱、构造梁设置图纸标示不清、施工留设不规范。有的虽设置了构造柱,但未与上部结构有效连接,端部箍筋未加密,且构造柱和构造梁的浇筑质量较差。
(二)有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留设不规范。未按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刻写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放置在代表部位旁,无积温记录。
(三)部分工程钢筋制作安装通病较多。如:剪力墙柱钢筋偏位,变截面钢筋处理措施不规范,柱主筋焊接偏位等。
(四)一些项目模板支撑搭设不规范。相当一部分的工程模板搭设未按方案执行,并且有的方案制定错误,未严格执行广西地方标准DB45/T618-2009。本次检查中凡使用门式架和木支撑的模板工程搭设缺少水平拉结,垂直度差。
(五)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部分工程的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一箱多闸现象较普遍,一些工程仍违规使用已明令禁止使用的HK型闸刀开关。
(六)施工机械安装不符合要求。存在物料提升机和塔吊未经检测就投入使用、架体防护不严密、楼层停靠装置失灵、未执行“一视频两联动”、楼层安全通道防护不严等现象。
(七)一些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架体底部地面未硬化,连墙件数量偏少,且与建筑物空隙处超过规范规定,施工首层和作业层均未满铺脚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