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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本科院校加强内涵建设的若干意见

  三、进一步提升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水平

  地方本科院校要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主要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一)大力加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学校要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结构,认真组织实施一批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规划,大力加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把学校建设成为地方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中心。

  (二)努力提高为地方基础教育发展服务水平。举办教师教育专业的学校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要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建设,加强区域性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中心、研究中心和培训中心建设,为破解地方基础教育难题提供决策咨询作用。

  (三)加强应用开发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学校要充分发挥在构建地方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积极与区域内大中型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发机构,共同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把学校办成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服务中心。

  (四)大力推动地方文化传承创新。学校要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大力弘扬地方特色文化,积极参与政府相关政策、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使学院成为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囊团、思想库。

  四、进一步建立内涵建设绩效考核机制

  各设区市政府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建立地方本科院校内涵建设检查和评估机制,以设区市政府为主,对内涵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各地方本科院校应于每年7月前制订下学年度内涵建设工作目标,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每年9月组织对学校上一学年度内涵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有关学校的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调整。

  各地方本科院校要在充分征求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明确共建目标,落实共建项目,认真编制好《关于共建地方本科院校协议书》(见附件),并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罗立仪,电话:0591-87091458,E-mail:LLY1973@163.com)。 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与各设区市政府沟通协调后,统一安排签订共建协议书。

  附件:关于共建地方本科院校协议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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