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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本科院校加强内涵建设的若干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本科院校加强内涵建设的若干意见
(闽教高〔2011〕9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本科高校:

  为贯彻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本科院校(以下简称“地方本科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现就推进地方本科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地方本科院校内涵建设目标

  地方本科院校要把提高办学质量作为发展的核心任务,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教育,大力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教育,建立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条件保障和管理制度,使之成为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专业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争取部分学校办学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同类学校的先进水平。

  地方本科院校要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认真研究、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现有的发展基础与存在的主要问题,精心组织编制好学校建设与发展规划,认真制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方面具体的内涵建设目标,明确学校发展重点和主攻方向,形成办学优势,实现特色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根据各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实际,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关于共建地方本科院校协议书”,明确办学职责,落实内涵建设项目,采取政策扶持措施,共同支持学校建设好一批对提高办学质量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共同支持学校改善教学条件,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一)共同支持学校建设好一批人才培养项目。省教育厅、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建设一批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和教学团队等,推动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1︰1比例安排专项配套经费,对列为省级项目给予支持。

  (二)共同支持学校建设一批特色优势重点学科。省财政和设区市政府、学校共同筹措专项经费,集中资源,支持学校建设一批直接为区域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服务、代表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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