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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沼气池建设检查验收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沼气池建设检查验收的通知
(融政办发〔2009〕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桂林发〔2009〕15号及桂开办发〔2009〕8号文件精神,2008年沼气池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为扎实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认真检验各乡(镇)建池数量及质量,严防弄虚作假,经研究,决定由自治县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牵头,从自治县财政局、纪委、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于2009年3月23日至29日对全县2008年度沼气池建设进行逐户现场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2008年度各乡(镇)沼气池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建池数量、建池质量、技术培训、资金投入、档案管理、技术服务等。

  二、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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