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及联席会议召集人。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总召集人:何顺斌 自治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赵东明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伯鲜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肖怀军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黄伟清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杨志荣 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凃柳荣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泽高 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赵爱娟 自治县编办主任
吴振坚 自治县法制调处办公室主任
万祖保 自治县招商局局长
(二)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召集人:李伯鲜
成 员:黄慧清 自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刘显勤 自治县监察局行政效能室副主任
潘建生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奖励股股长
覃勇勇 自治县经贸局经济运行室股长
潘志葵 自治县编办综合股副股长
韦江军 自治县法制调处办公室法制督查室主任
韦宇章 自治县招商局办公室主任
黄曼生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干部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除外。联席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及部门负责人出席。
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提出,经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联席会议讨论拟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必要时经会议召集人批准可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
联席会议研究形成的意见,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职责分工,分头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