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一是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协调机制。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全区化工生产储存等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方案》,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评价制度。凡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严格实行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四是结合事故隐患“整治攻坚年”活动,严格实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加大对习惯性违章治理力度,防止因操作不当而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伤亡事故,严防处置过程衍生环保事件。五是督促企业完善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明确落实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责任,提升危险源可控度。六是以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年底前中型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标准,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信用程度评估 B级以上。七是继续指导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应急救援兼职人员实战性培训;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八是严把危险废物处理从业准入关。九是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完善在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GPS安全监控装备,实现运输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十是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贯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监督从业单位依法安全、规范经营,严禁超量储存和经销。二是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等行为。重点整治永乐乡东阳村私产、私存、私运和私销烟花爆竹行为。
建设工程: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全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重点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爆破、冒顶等事故发生和施工占道引发的交通事故;试行相关方施工人员高处施工现场监护上岗资格办法。建立健全安全巡查登记制度;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承诺牌,所有承诺内容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当面向全体从业人员宣读;建立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加强农村建设施工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