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融政办发〔2009〕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和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OO九年三月二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9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也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攻坚年”。根据市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事故总量和人员伤亡为目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事故隐患“整治攻坚年”活动,集中整治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1、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农机路外、水上交通、火灾;类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事故总量和人员伤亡,力争实现死亡人数比年度控制指标降低4%左右,事故总量比2008年下降8%以上的工作目标。
2、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低于25人(含本数,下同),其中:火灾死亡人数控制低于1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低于11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低于6人、农机路外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低于1人、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低于3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低于1人、其他行业领域死亡人数控制低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