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融政办发〔2009〕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柳政办[2009]78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并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工作机制。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成立有单位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单位应急办、乡镇卫生机构负责人为联系人,各相关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的工作机构。并认真填写《各乡镇、部门、单位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机制有关情况表》,于5月3日上午11时前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4122412,传真:5124293)。
二、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对准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防范应对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守,确保反应快速,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乡镇、部门、单位于5月3日上午11时前将单位近期值班安排表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完善防控应对预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提高防控效能,确保一旦发生重要情况,要及时反应,妥善处置。
三、加强疫情监测,确保信息畅通。自治县卫生局负责牵头做好猪流感疫情和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监测。严格活猪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自治县卫生局要牵头负责做好全县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并及时分别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柳州市卫生局汇报。自治县卫生局要牵头负责及时报送上级政府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已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防控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药品器具等应急物资和医院、医务人员应急准备情况;人感染猪流感疫情有关宣传和社会稳定情况;其他重要情况)。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实行每天零汇报制度。各乡镇、部门、单位也要落实专人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分别报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自治县卫生局(县政府办联系电话:4122412,传真:5124293;县卫生局联系电话:5122405,传真:5124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