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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我爱母亲河2009年开展大型鱼苗种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方案的通知

  2、宣传材料组负责在沿融江河两岸的乡(镇)、村屯及街道、码头、车站等人群汇集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在县人大码头、融水大码头立标语牌、制作动画片,联系电视台录制播放《倡议书》、起草领导讲话稿;联系捐助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3、鱼苗调配组负责鱼苗苗种的包装、调运、制作标志鱼。

  4、会务后勤组负责制作增殖放流纪念碑、拉横幅、布置现场、安排食宿、印制邀请函、发请柬。

  5、礼仪组负责现场礼仪、引导、发放捐资放流纪念证书。

  (二)增殖放流活动日

  1、参加活动人员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09年4月27日下午在自治县渔政站(融水镇秀峰南路16号县水产畜牧局院内)报到,负责人李琳;

  2、2009年4月28日上午10:00时在融水大码头举行自治县2009年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启动仪式,自治县水产畜牧局局长韦庆文主持仪式。

  (三)仪式流程

  1、自治区渔政处领导讲话(致词);

  2、市领导讲话(致词);

  3、县领导讲话(致词);

  4、主持人宣读捐赠单位、个人捐赠金额和名单;

  5、领导给各捐赠单位及个人发纪念证书;

  6、主持人宣布“融水苗族自治县2009年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开始。

  四、增殖放流要求

  (一)保护渔业资源

  1、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2、利用电视台、标语、传单、横幅等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保护渔业资源,特别是国家野生水生保护动物资源的重要性。

  3、在县民族广场设渔业增殖放流宣传专栏板,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渔业增殖放流活动的意义。

  4、制作专题宣传短片,在电视台播放,主要宣传电、炸、毒鱼的危害性,号召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打击违法捕捞行为。

  (二)倡议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母亲河增殖放流活动

  1、在全社会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融水的教育活动,倡议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购买鱼苗进行放流,并参加增殖放流活动,从小培养青少年爱护母亲河,爱护渔业资源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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