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川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推动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合理安排使用教育经费。一是积极支持实施重大项目,重点支持我省规划纲要确定的“八大教育提升计划、九项重点建设工程、十方面重点改革试点”,着力解决教育关键领域和重点薄弱环节。各级在安排使用教育经费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重点保证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全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解决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使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支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三是优化投入结构,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协调发展,把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的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三是明确管理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审计,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五是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着力做好教育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完善教育经费支出标准,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制度,规范学校经济行为,防范学校财务风险。
五、落实责任,加强监测
(一)强化政府统筹。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对本地教育经费投入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教育经费投入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府统筹协调力度,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领导机制和决策机制,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发展教育事业。省政府将进一步增强统筹责任,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