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鄂政发〔2011〕6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1年10月18日
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鄂发〔2011〕1号),特制定《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规划布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北的宏伟目标,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举、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政府社会协同,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强水利建设;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土资源保护能力、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思路。
坚持防洪与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科学治水与依法治水、服务社会与发展自身五个同时抓,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综合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体系、水利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积极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工程单一效益与工程体系整体效益、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与建设小康社会、水利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四个结合,实现发展思路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防汛抗旱由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和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建设管理由行政控制为主向市场机制为主转变、行政管理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四个转变,努力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面临的突出水资源紧缺和水患防治问题,为使湖北成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