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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法发〔2011〕27号)


办内各处局:
  现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哈尔滨市卫生防疫防病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四类公共场所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卫防领〔2011〕1号)和《市政府创建无烟办公楼工作方案》的精神,为创建法制办办公场所内100%无烟环境,降低二手烟暴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1年底通过市政府评估验收,法制办办公场所内各处室及公共区域100%建成符合《市政府创建无烟办公楼工作方案》要求的全面无烟环境。
  二、创建范围
  法制办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及处室间公共区域。
  三、工作任务
  (一)以国家控烟办印发的《创建全面无烟办公楼指南》为蓝本,建立健全控烟组织机构,制定控烟计划和工作制度,明确控烟工作人员和职责,广泛进行控烟宣传和培训,全面开展无烟环境建设。
  (二)对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四类公共场所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卫防领〔2011〕1号)中附件2《无烟场所评价标准评分表》进行自查和完善,确保今年内创建达标。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10月8日至10月15日)
  (一)成立法制办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单国俊,副组长周玉丰、佟宇,各处(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和秘书处,秦曲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李伟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制定办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协调各处(局)开展控烟宣传和教育,检查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
  将创建无烟环境工作纳入办年度机关建设工作计划,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制办控制吸烟规定》和《市政府法制办控烟考评奖惩制度》等控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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