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在建工地正常工作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1〕118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珠府〔2011〕101号)要求,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定于2011年9月18日16时30分进行试鸣防空警报。试鸣信号时间为:
一、16时30分至16时3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二、16时36分至16时3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三、16时42分至16时4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届时,全市所有防空警报器和珠海广播电视台两套电视节目(一频道、二频道)和两套电台节目(95.1兆赫、87.5兆赫)将同步通过图像、声音发出防空警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