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京教职成[2011]6号)
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班主任是学校教育一线骨干力量,是学校教育工作最基层的组织者和协调者,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育人工作,肩负着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职业指导、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等重要职责。要教育广大教师充分认识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并把担任班主任工作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职责,积极主动承担这一光荣任务。
二、认真做好班主任的配备和选聘工作,加强班主任培训。班主任应当从取得教师资格、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乐于奉献的任课教师中选聘。各区县、各学校要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班主任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及研究能力。
三、扎实做好班主任工作制度建设,为班主任队伍的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各区县、各学校要最大程度关心班主任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制订措施,切实提高中小学班主任的地位和待遇,完善奖励制度,加强队伍管理,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为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后备足、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班主任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班主任工作科学研究,创新班主任工作方法。各区县、各学校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经验,分析当前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和新方法,切实提高班主任工作的实效。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