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1]45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院校、各中等专业学校:
为落实完成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任务,进一步做好节水工作,针对本市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按照《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及《
北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京政发〔1988〕47号)要求,凡近三年内未进行水量平衡测试、月均取水量在2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都应按照节水法规要求,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
请各区县教委、有关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高度重视水量平衡测试工作,根据各学校现有条件,分析用水现状,挖掘节水潜力,进行节水改造。凡是符合以上水量平衡测试要求的学校,要积极做好软、硬件准备工作,安排测试费用,争取在两年内完成水量平衡测试工作。
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及相关技术咨询可与北京高校节水监测站联系。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暂时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测试的学校,请与市教委学校后勤处联系,市教委与节水管理中心认定后再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