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度“三沿”整治暨创建“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度“三沿”整治暨创建“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1年度“三沿”整治暨创建“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重点村整治,扎实开展“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建设,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浙委办〔2010〕141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丽水市推进“三沿”整治创建美丽乡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丽委办〔2010〕74号)和《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村整治扎实开展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建设的实施意见》(景委办〔2011〕2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2011年度“三沿”整治暨创建“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沿路、沿溪、沿景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所在地、重点民族村、特色文化村、下山移民安置点的村庄为重点,按照“提升一批、打造一批、改善一批”的思路,整治建设“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产业特色明显、乡土文化浓郁”的“美丽乡村·魅力畲寨”。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突出“三沿”,突出重点、连线成片推进的工作要求,培育建设11个充分彰显畲族文化、生态文化和农耕文化的“美丽乡村·魅力畲寨”,整治村建设68个行政村,突出对鹤溪-大漈、鹤溪-沙湾、鹤溪-渤海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
(二)时间要求。县建设部门在根据村庄不同特点完成“三沿”整治暨“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建设规划,实施乡镇、村根据规划做好项目工程预算,11月底工程建设县级初验,12月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三清三治二改二化”整治行动。
“三清”: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根据村庄建设规划以及自然村落布局和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或转运等设施,积极推行“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保持农村卫生清洁。
2.清理违法违章建筑。按照“谁所有、谁建造、谁整理”的原则,对公路沿线及重点村庄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废弃场进行整治、复耕或复绿。对乱搭乱建的棚舍,一律予以拆除;对可改造的棚舍,要进行整理改造,或进行四周绿化,使其整洁美观。
3.清理路牌广告。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沿线及村庄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等不规范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志、宣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