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首届中国新疆畜牧水产博览会喀什地区参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首届中国新疆畜牧水产博览会喀什地区参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1]1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2011年首届中国·新疆畜牧水产博览会喀什地区参展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2011年首届中国·新疆畜牧水产博览会喀什地区参展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首届中国·新疆畜牧水产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6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展示我区畜牧业、水产业发展成果,提升我区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知名度,推广引进国内外畜牧、水产先进机械和适用技术,促进畜产品、水产品市场流通与贸易合作,进一步加快我区现代畜牧业、特色水产业发展进程,认真组织并做好参会工作,特制定2011年首届中国·新疆畜牧水产博览会喀什地区参展工作方案。
  一、博览会主题
  博览会以“绿色新疆、优质畜牧、特色水产”为主题,以“合作、发展、共赢”为目标。
  二、时间及地点 2011年10月23日-25日,在新疆国际博览中心(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67号)举办,会期3天。
  三、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协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商务厅、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农机流通协会、新疆马业协会、新疆渔业协会、新疆农机流通协会。
  (三)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水产局、农机局、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展览有限公司。
  四、博览会内容、展区和展位安排
  (一)博览会内容博览会为展示、销售、洽谈、论坛四个主要内容。
  (二)展区划分分为新疆畜牧业、水产、农牧机械化发展历程及辉煌成果形象展区(序厅);新疆各地(州、市)畜牧、水产、农机展区;区外畜牧水产企业展区;室外大型畜牧、水产机械展区四个区域。水产展厅由自治区水产局单独统一安排。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