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二届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医药专利技术及产品展示交易活动的通知
(苏知发〔2011〕133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医药领域的企业及高校院所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促进医药领域优秀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第二届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承担医药专利技术及产品展示交易专区的参展项目组织工作。为确保博览会的如期成功举行,按期完成省政府交办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项目要求
各市、各有关单位组织参展项目应为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并已经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授权的医药专利(申请)产品或技术、医疗器械专利(申请)产品或技术;或可供转让的医药专利(申请)产品或技术、医疗器械专利(申请)产品或技术。已形成产品的应提供产品实物或样品。
二、展位分配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展位数量分配如下:
南京市: 6个; 连云港市: 4个;
无锡市: 5个; 淮安市: 3个;
徐州市: 3个; 盐城市: 2个;
常州市: 4个; 扬州市: 3个;
苏州市: 6个; 镇江市: 3个;
南通市: 4个; 泰州市: 4个。
三、参展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博览会“医药专利技术及产品展示交易专区”设置展位为3M×3M标准展位,请各参展单位根据展位标准提供参展产品或技术介绍资料和相应的图片、照片资料,文字资料请提供中文和英文,字数不超过500字,图片、照片应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以便博览会组委会统一制作展板。参展资料务请于9月30日前报电子资料至博览会组委会(电子邮箱:cj15996079966@gmail.com)。
四、工作要求
本次博览会省政府高度重视。我局承担的医药专利技术及产品展示交易专区招展组织工作的任务繁重,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务请各市高度重视招展组织工作,将本地的优秀药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药、医疗器械研究成果多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作为重点招展对象,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保质保量完成招展任务,并将参展单位名单汇总后,于9月2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具体参展事宜,请根据所附“第二届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医药专利技术及产品展示交易招展方案”,与我局专利管理处或泰州医药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