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考评实施细则。清晰界定考评内容、程序和步骤,明确各项指标的实施载体和管理考评工作流程。
(三)积极探索实践,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
研究开展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设立专项课题,建立符合科学发展及区县功能定位的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估体系和办法。
研究探索公共服务效果评价。将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城市运行稳定有序、重要民生保障有力。
(四)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导向激励作用。
强化绩效反馈整改。进一步深化闭合循环管理模式,建立绩效管理“反馈-整改-再反馈-提升”工作机制,促进工作改进。
强化结果使用。更加有效地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加大奖优罚劣、治庸治懒力度,做好绩效考评与行政问责的有机衔接,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2011年:“强基础、抓规范、谋发展”阶段。
1、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市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健全统筹协调、指导服务、调查研究、报告通报等各项工作机制,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2、完善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考评体系。根据市政府各部门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结合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研究建立市政府部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和计分权重,实施分类考评、分别评价、统一奖惩。
3、研究制定区县政府绩效管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根据区县功能定位,研究制定涵盖产业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依法行政、社会管理等内容的区县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
4、强化结果使用。高度重视绩效管理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一是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强化日常和年终绩效反馈,督促整改提高;二是考评结果报送组织部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作为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结合《
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政府令〔2011〕第233号),探索绩效管理与行政问责的有机衔接和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