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京政发〔2011〕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是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本市作为试点地区之一,自2011年7月至2012年底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高效落实。
二、工作目标
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自2011年7月开始至2012年底结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到2012年底,力争形成管理规范、特点鲜明、富有实效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体系。
(一)2011年为“强基础、抓规范、谋发展”阶段。工作重点是健全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区县政府绩效管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强化绩效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
(二)2012年为“构体系、抓深化、求实效”阶段。工作重点是对16个区县政府实施绩效管理、推行预算绩效评估和绩效审计、健全完善绩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探索与民生密切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
三、试点内容
(一)丰富管理内涵,健全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实施部门分类评价。按照“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创新创优”(“三效一创”)指标体系,探索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分类考评,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及计分权重。
强化行政成本理念。研究将预算绩效评估、绩效审计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科学性、针对性。
(二)深入调研论证,不断优化管理考评模式。
科学制定绩效任务。明确绩效任务制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将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约束性指标分解细化为各区县政府年度绩效任务,提升绩效管理的前瞻性和战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