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诚实守信、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继续将法制教育纳入到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体系,把依法执业、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律师进社区”制度和律师随领导下访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涉法事务,调解涉法矛盾,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的人才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意识。
(五)着力深化职工队伍的学法守法用法。针对职工队伍现状,深入开展调研,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开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医保、社保、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引导广大职工形成正确认识,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增强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扎实开展服刑及劳教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根据服刑及劳教人员的特殊性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服刑及劳教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结合“5+1+1”教育改造新模式,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定位,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推进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等落实,努力实现法制教育的系统性、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各自的普法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基础台帐。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将在每一年度进行抽查考核,在2013年将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并接受上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