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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诚实守信、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继续将法制教育纳入到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体系,把依法执业、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律师进社区”制度和律师随领导下访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涉法事务,调解涉法矛盾,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的人才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意识。
  (五)着力深化职工队伍的学法守法用法。针对职工队伍现状,深入开展调研,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医保、社保、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引导广大职工形成正确认识,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增强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扎实开展服刑及劳教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根据服刑及劳教人员的特殊性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服刑及劳教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结合“5+1+1”教育改造新模式,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定位,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推进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等落实,努力实现法制教育的系统性、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各自的普法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基础台帐。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将在每一年度进行抽查考核,在2013年将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并接受上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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