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服务经济平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司法行政中心工作。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依法履行职责,紧贴普法工作实际,努力适应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将普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提高工作的结合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是坚持有的放矢,注重特色。根据不同单位、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和方法,突出行业特色、部门特色和个性风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坚持培育典型,示范推进。加强对系统内先进普法单位、优秀普法宣传阵地和对外示范窗口的培育和挖掘,充分发挥各类普法工作典型的示范推进作用,提高工作的影响力。
五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将创新理念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认真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掌握和科学运用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让创新的理念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精神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以
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突出抓好
宪法的学习宣传,努力形成崇尚
宪法、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重点抓好
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
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法律宣传、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学习,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到加强领导班子与队伍建设重要内容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不断深化、巩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根本要求的认识和把握,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